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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贵州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》解读一、制定背景
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工作,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的治水思路,把节水工作放在了治水首要位置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省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。2017 年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联合发布了《贵州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》《贵州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》。2018 年,组织召开了全省城镇节水工作推进会。至“十三五”期末,我省节水型城市由只有 1 个国家节水型城市(贵阳市)增长为18 个国家和贵州省节水型城市。其中,国家节水型城市4 个(贵阳市、凯里市、遵义市、安顺市);贵州省节水型城市14 个(六盘水市、毕节市、铜仁市、都匀市、兴义市、赤水市、息烽县、六枝特区、普定县、金沙县、雷山县、施秉县、贵定县、册亨县)。2021年,印江县也获得贵州省节水型城市命名。